办理程序
1、向双方学校、教育主管部门领取或网上下载转学申请表;
2、先经转出的学校、学区(教委办)、县(区、市)教育局盖章同意,然后到转入学校、市教育局盖章同意。
申请资料
1、转学申请表(一式五份);
2、学籍卡原件;
3、义务教育登记卡;
4、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;
5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、房产证(经核查后留复印件)。
办理时限
凡条件符合手续完备的,当场审核批准,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。
注意事项
转学(借读)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半个月内办理。
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,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,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,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。
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,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,学生在哪个学校,学籍就在哪个学校。
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。